发布时间:2011-08-01 08:11 | 来源:中华网 2007-06-14 09:09:36 | 查看:1208次
居民在劝王某 本报记者 王强 摄
本报讯(记者 赵春刚) 为要回6000元欠款,长春市民王某想尽了办法,可钱始终没要回来。昨早,趁着上班的高峰时间,王某做出了一个让人惊讶和尴尬的举动,裸坐在欠债者楼前讨债。
男子居民楼下脱光衣服
8时10分许,王某手拿两块胶合板,带着欠据,来到长春市应化路附近一居民楼,在居民楼进出的路上找个地方,他把胶合板放下后,什么也没说就把衣服脱下来。
“你这是干什么?”路过的居民问。“这栋楼里有人欠钱不还,我来要钱!”王某说着,把短裤和鞋都脱下来,一丝不挂地坐下。
女子领孩子绕路走开
“妈妈,那人咋没穿衣服呀?”李女士送女儿上学,刚出楼门,8岁的女儿就发现了王某,顺着女儿指的方向,李女士看了下,就觉得“刷”地一下,脸有些发热,“我都不知该怎么和女儿解释,拉着孩子快走几步,从另一条路走了!”李女士说,“他坐的地方是进出小区的必经之路,让我们太尴尬了!”
想裸坐讨回欠款
王某说,欠钱的人就住在这栋楼里,姓胡,原来是社区的一个干部。因为自己身体有残疾,他想求胡某帮着办理残疾证,可每次一提办证的事,胡某都向他借钱,还说是帮着理财,并承诺给很高的利息,“每次他都给打欠条,这样几年下来,我借给他几万元,整数还上了,还差6000元钱始终没还!”
在王某出示的欠据上,胡某承认欠其6000元钱,每月还500元,全部欠款于2007年底还清,“可半年过去了,他一分钱也没给我,每次找他要钱,他一拖再拖。我找了很多部门,没人管,为了这6000元打官司也犯不上!”王某说,他54岁了,家里还有个老母亲,现在已一天没吃饭了,实在没办法才这么做的。
欠债者称,他想埋汰我
“我确实欠他钱,但不是6000元。”77岁的胡某说,他和王某几年前都在社区工作,他先后向王某借了几万块钱,并承诺给他利息,后来把整数都还上了,还剩利息没还,他记得还欠王某4500元。
胡某已下楼劝过几次,可王某就是不肯离开,“我并不是不还他钱,只是现在我手头没钱,老伴得重病也需要钱,我需要时间去筹钱,可他连几天的时间也不给我,他这是想埋汰我呀!”胡某说,他已同意在3天之内先还给王某1000元,其余的慢慢还,可不管自己怎么说,王某就是不同意。9时40分许,大家找来了当年的一位社区干部,王某这才把衣服穿上,同意调解。
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律师说,王某本是债权人,对债务可通过协商或起诉等合理的方式解决,采取裸坐的方式扰乱债务人和其他人生活,也扰乱了社会秩序,行为过激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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