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杀求女儿赡养

发布时间:2011-07-30 07:54 | 来源:京华网 2011-06-09 | 查看:1190次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73岁的姜老汉独自一人把4个女儿养大,现在半身不遂的他却独自一人生活在养老院,为了让女儿把自己接回家,老人两次自杀未遂后将4个女儿起诉。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审此案,为了照顾行动不便的老人,法官将临时法庭搬到了城关养老院里。老人的大女儿当庭表示愿接老父回家。

  姜老汉和妻子共生育了5个儿女,大儿子得了尿毒症,早年夭折,其妻因病在1979年去世。姜老汉靠摆小摊或走街串巷卖冰棍、瓜子,养大了4个女儿后,其步入老年却生活在养老院。

  为了让女儿把自己接回家,今年4月6日,姜老汉先是用水果刀割颈自杀,被工作人员发现后送到医院救治,但老人苏醒后,又绝食5天。

   昨天,坐在轮椅上的姜老汉抹着眼泪说,他本不想起诉女儿们,怕她们的名声不好听。但是他觉得养老院医疗水平不好,有病得不到及时医治,他想回大女儿家生活,大女儿也愿意,但有的女儿却不同意,女儿们不都签字,他就不能离开养老院。“我一辈子没在外边住过,我想闺女们啊。”无奈之下老人起诉,要求和大女儿一起生活,并要求每个女儿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

   昨天上午,只有老人的大女儿和三女儿到庭。

  老人的大女儿说,去年中秋节姜老汉得病导致半身不遂后被送到养老院。因在养老院住不惯,老人想回大女儿家,但是其婆婆也生病需要照顾,只能每月到养老院来看望父亲四五次。

  “爸,我养你,一会儿你跟我回家。”看到父亲掉泪,大女儿抱着父亲也哭了。她当即对法官表态,愿把父亲接回家赡养。

   姜老汉的其他三个女儿态度略有含糊,三女儿表示没有收入来源,家庭负担比较重。此前,二女儿曾对法院表示其月工资仅800多元钱,丈夫去世,儿子在读大学,生活压力太大。四女儿也表示没有能力养父亲。

  三女儿在庭下抱怨说,不是她们不养父亲,而是老人的性格不好,和亲戚朋友都没来往。“我爸一辈子特抠门,他做小生意攒了10多万元,平时却舍不得给外孙买零食。”

   昨天,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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