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7-27 08:41 | 来源:新华博客 2011-06-13 08:32 | 查看:2191次
空缺逾半年之后,10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孙廷喜被任命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此前该厅已有四位厅长“落马”。 他们分别是曾锦城(被判刑15年)、张昆桐(被判无期)和石发亮(被判无期)董永安(尚未判刑)。(6月11日《凤凰网》)
河南交通厅无意之中创造了两个全国罕见,一是四任厅长前“腐”后继,无一例外沦为阶下囚;二是交通厅长的官位空缺达半年之久,这在新中国官场实属罕见。从这两个罕见中可以看出,河南省委对交通厅长这个“高危职位”的任命是慎之又慎,经过半年的酝酿,才决定任命孙延喜为交通厅长。
毫无疑问,孙延喜是河南省委精心筛选的合适人选,其官德、人品应该没有问题。任命他为交通厅长,不仅河南省寄予厚望,河南人民也寄予厚望。但身居“高危职位”又手握大权的他,必然成为逐利官员和商人的公关对象,千方百计将其拉拢。面对复杂的官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他能否做到出污泥而不染,抵御金钱、美色的诱惑,独善其身为河南省和人民争口气,还是个未知数。
事实上,把交通厅长称为“高危职位”,甚是荒谬。众所周知,是官都有权,至于其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还是用于“为人民币服务”,一要看监督制度给力不给力,二要看掌握权力者自身的素质,和“高危职位”并无因果关系。可以说,“官之初,性本善,监不严,性乃迁。”许多官员在步入仕途之初,都有为国为民做好官之心,只是经过官场这个大染缸漂染之后,发现了同僚的贪腐和制度的漏洞,才心生侥幸逐渐滑入贪腐的深渊。
故此,河南交通厅四任厅长前“腐”后继,个个忘了前车之鉴重蹈“腐”辙,绝非是偶然,而是“监不严”的必然结果。所以,反贪腐必须依靠完善的监督制度,让掌权官员时刻感到自己的头上悬挂着一把“达摩斯之剑”,使其不敢逾越金钱、美色的雷池,不敢重蹈前任的“腐”辙。最后,希望孙延喜人如其名,给河南人民带来的是“延喜”而不是“延忧”。
写于2011年6月12日晚(愚人先谈)
(责任编辑:李明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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