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新广州人” 传递你我爱心

发布时间:2011-07-11 09:00 |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1年06月11日 A206版 | 查看:1228次

  ——南方都市报联合乐助会、广州志愿者学院开展“关爱‘新广州人’校园乐善助学计划”

  ■公益新闻

  南方都市报将与乐助会、广州志愿者学院合作,开展“关爱‘新广州人’校园乐善助学计划”。

  该计划将持续开展至2011年9月,着重关注“新广州人”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为符合条件的“新广州人”在读高中的子女提供助学金以及为准大学生奖学金进行筹款。

  为配合该计划进行,主办方将在6月19日及6月26日,分别组织开展“关爱‘新广州人’公益助学论坛”及“关爱‘新广州人’公益培训讲坛”活动,广邀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和机构参与分享、宣扬正确的慈善观念,并邀请广州志愿者学院和乐助会的专业培训导师,为更多公众提供了解公益组织如何开展助学项目、慈善与企业的完美结合等的平台。

  此外,本项助学计划还将面向广大热心读者招募100名“一日志愿者”,在经过乐助会和广州志愿者学院的专业培训后,与乐助会志愿者一起走进“新广州人”困难家庭,实地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切身感受志愿精神,亦增加捐助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有意成为此次活动的“一日志愿者”,请登录http://www.ahelp.cn/GuangZhouHelp.asp查看详情,报名参与可获得免费参加相关论坛和培训的名额。咨询QQ:1307173455(乐助会志愿者在线)、办公电话:020-81279817。

  附:受助对象标准:

  (一)大学生奖学金受助对象标准:

  (1)在广州地区居住并就读高中的外来工子女(包括高三复读生);

  (2)预计今年能考上二本线以上高校且本人必须前往该高校就读的应届高三毕业生;

  (3)现时家庭经济环境没有改善,仍属于贫困家庭的学生;

  (4)没有得到第三方对其考取大学后的任何经济资助。

  (二)高中生受助对象标准:

  (1)在广州地区居住并就读高中的外来工子女;

  (2)现时家庭经济环境没有改善,仍属于贫困家庭的学生;

  (3)没有得到第三方对其就读高中的任何经济资助。

(责任编辑: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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