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9 20:20 | 来源:四川文明网 2021-06-15 16:27:00 | 查看:178次
陈素芳
【主要事迹】
陈素芳,女,1980年1月出生,汉族,民进会员,现为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安区新联会理事会员,其在维护职工权益、义务普法宣传、参与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坚持不懈,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先后被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理事会员、广安市总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维权律师团团长,广安市法学会专家。14年来,她无偿为职工劳动争议等案件380余件,涉及维权金额3000余万元,先后荣获第六届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四川省省总工会第二届“争当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其先进事迹在《中国组织人事报》、民进四川省委官网、《四川省工人日报》、广安广播电视台等多次予以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情系职工维权,融洽劳动关系
“哪里有职工维权,我们就战斗在哪里!”陈素芳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为职工提供的多件维权案件中,陈素芳始终以耐心、虚心与受援人友好沟通,因她深知,援助律师不仅仅是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而是为构建劳资关系和谐贡献力量,更是让“总工会就是广大职工的娘家人”深入民心。
不畏邪恶势力,毅然为农民工李某工伤待遇案件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方坪乡村民泥水工人李某国在工作中不慎从墙上摔下来受伤致9级伤残,但包工头不仅不支付治疗费,还欺骗其出院。考虑其有二子女分别上高中、大学致无力支付律师代理费,该同志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当联系包工头调解此案时遇其高额的金钱诱惑,但该同志仍不为所动。包工头便以调解的方式骗取该同志和李某到达某酒店,组织一群“地痞流氓”来威胁该同志和民工李某屈服,来达到同意其提出的1万元了结案件的目的。但是该同志仍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积极为李某维权。历经调解、劳动仲裁、申请执行、执行和解等程序,令李某获得了10余万元的工伤待遇款。同时,该同志考虑到李某受伤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且其二子女分别在念高中、大学,生活费没着落险些辍学,遂发动所在律师事务所为李某捐赠人民币8000元。
岳池县齐福乡务工农民工尹某因工致伤与包工头5万元私了并经公证的赔偿协议,经维权再获人民币32万元赔偿款案件。2012年,四川岳池县籍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尹某在湖北赤壁从事高空架线作业中受伤,湖北籍包工头与其达成赔付5万元的和解协议,双方就此和解协议到赤壁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但尹某回家后伤情恶化被诊断患有精神病,令一家6口(三个年幼的子女、一云南籍智障妻子、一位年过七旬的母亲)艰难度日。尹某的亲友也曾向老板电话联系过出钱治病的事,但老板却以工伤案件已解决为由拒绝再支付分文治疗费。陈素芳律师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与包工头的联系中,经耐心与包工头沟通,在提供法律援助的15天的时间里,在该同志的耐心交流和多方协调下,包工头亲自来广安与尹某家人达成了32万元工伤赔偿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当日将款兑现。
为远赴吉尔吉斯坦务工的武胜县籍农民工19人欠薪案提供法律援助。2015年,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陵江公司)承包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院)吉尔吉斯坦库鲁---捷盖列克矿资源开发项目外部供电输电线路工程,受援人于2015年在在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派驻吉尔吉斯坦项目负责人蒋刘的组织下,在该国的贾拉拉把德州、塔拉斯州从事线路活,实行月薪制,但是,他们在该工地干活近半年,包工头蒋刘除了以借支的方式支付了较少的生活费外,工资40余万元被拖欠。受援人便要求陵江公司支付工资,但陵江公司称设计院未向其付清工程款,令无力支付欠付的工资。2017年1月下旬,受援人请求主管部门督促工资发放,但均以劳动用工地在吉尔吉斯坦,不属于其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受援人遂近50次自行前往新疆要求总包单位支付工资,但终未果。 2018年9月,邓小涛等19名申请法律援助,陈素芳律师经广安市总工会指派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陈素芳律师受理该讨薪案件后,陪同受援人收集了武胜陵江公司与设计院签订的《施工合同》、与设计院负责人谈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有利证据为维权打下基础。 2019年1月份,以新疆设计院公司、武胜陵江公司、蒋刘为被告向武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为了降低受援人的维权成本,为其书写了17份《诉讼费减免申请书》、《困难证明》以实现诉讼费减免。后该案经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蒋刘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受援人支付欠付的工资及利息(利息以欠付工资为基数从2017年1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工资款付清为止),武胜陵江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该判决生效后,协助受援人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强制执行。该欠薪案终令受援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资金利息、迟延履行金、预交的诉讼费等费用近50余万元。事后,受援人不畏烈日酷暑,为广安市总工会、援助律师送来了锦旗。
为重庆籍农民工主张工伤待遇提供法律援助,成功化解劳资纠纷,融洽川渝和谐关系。去年10月上旬的一天,陈素芳参加完在广安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一个庭审活动正准备离开时,见两名工人正与工作人员争论,称其“资料是交了的,今天又专程从重庆丰都过来等工伤认定结果,拿不到结果,就不得走”。该单位工作人员一脸委屈地说:“老向,我晓得你又要录音,但我不担心你录音,因为你提供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确实还不充分,还请补充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陈素芳见状,上前自我介绍是广安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的律师,可免费为工伤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当即,陈素芳陪同两人来到办公室为其填写了《广安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申请表》。经交流得知,向某某家住重庆丰都,因在广安某工地搭架子,工作中不慎摔伤其右侧第10肋骨骨折。了解详细情况后,她便拨通了工地“包工头”、代班班长的电话,电话那头承认了向某某所受伤确实在工地干活所致。同时,该“包工头”虽一面答应调解,但却在挂断电话后恐吓向某某,说向某某“无法无天了”。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向某某先后两次带上儿女等亲人一行5人来律所提交案件资料。陈素芳也感受到了向某某主张工伤待遇的决心。无形的压力告诉她,一定要想办法让向某某早日拿到工伤待遇赔偿款。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12月14日,经多方努力,最终达成工伤赔偿协议,次日通过转账兑付了全部款项。向某某欣慰不已,他通过微信向陈素芳发来了感谢信:“太感谢了,陈律师!你为民讨公道,为民办好事,真不愧为是一名人民的好律师。”
积极参加公益普法,助推法治建设
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陈素芳始终将普法宣传与社会法治建设作为事业的重要部分,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法律讲座、“法律七进”“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强与企业、学校、工地等单位一线职工群众的联系,积极主动参与普法宣传工作中。她先后于2013年被聘为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2015年被四川省法学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会聘为理事; 2016年被广安市政府聘为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2017年被任命为四川省律协第八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被聘为广安市政协第五届“民情监督员”。
近年来,她共计参与公益普法30余次,涉及参与职工20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万余分。其中,女职工公益法治讲座4次,涉及女职工200余人;送法进工地、工厂等农民工集中的单位8次,受益职工500余人。同时,还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发表的《浅谈“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入罪的建议》一文获“四川省法学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会2017年度学术年会论文优秀成果奖”、《探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实施以来,建设工程领域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及对策》”》获2020年度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成果奖。义务编撰的《女职工权益保护小手册》《职工维权典型案例汇编》《常见劳动争议案件法律实务》等普法宣传资料,为构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法治氛围作出了较大贡献。
热心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陈素芳始终坚持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扶危济弱助困,力促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广安市职工权益维权律师,负责12351职工权益热线咨询的解答,引导并协助广大职工采取有效的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劳动权益,使广大职工找到了维权的正确途径和方向。
与此同时,她还积极投入在老弱病残、妇幼等弱势群体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经常坚持参加贫困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智障、孤残儿童等公益活动,希望用一颗炽热的心感动身边的每一个人。
近三年来,作为活动主讲人积极参与广安市妇联、义工联合会开展有关《反家庭暴力法》的“拒绝家暴让爱回家”的大型公益普法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法治讲座计10余场。到社区参加关爱留守儿童活动8次,参加贫困助学活动共计6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捐款捐物6000余元。参加关爱智障、孤残儿童活动4次。
社会公益服务之路艰辛且漫长,但陈素芳风雨兼程一路前行,她用正直、善良、热心,弹奏出新时代工会职工维权的新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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