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等超市涉嫌价格欺诈现象追踪

发布时间:2011-01-29 11:07 |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27日 22:41:28 | 查看:1614次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江国成、雷敏、俞丽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家乐福等超市涉嫌价格欺诈将被严厉处罚的消息26日发布后,在全国消费者和商业界引起强烈反应。这些国内外知名的超市“恶意坑害消费者”行为如何曝光?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如何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利益?记者为此走访了有关部门、业内人士和消费者。

  千份举报引发物价部门查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陈志江告诉新华社记者,发展改革委从上千份消费者举报获悉有关家乐福超市涉嫌价格欺诈的信息。随后立即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部分省会城市超市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他说,经查实,家乐福在一些城市的超市的确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

  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涉嫌价格欺诈的超市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陈志江说,物价部门在天津、上海、武汉、沈阳、重庆,长沙、哈尔滨和长春等省会城市组织检查。物价部门检查人员进了商场以后,随机抽取商品,把超市标识价格和实际付款价格对照。一般抽到三四十个品种,总有那么三四个有问题,只是问题的程度不同,类别不一样。

  他说,价格主管部门已要求家乐福所有连锁店自查自纠,“如果没有进行纠正的话,我们就要采取强制措施,还得处罚它”。

  据发展改革委26日披露,上海市家乐福联洋店销售每袋338克的“正林特供香瓜子”,价签标示原价每袋14.8元、现价每袋6.9元,经查实原价为每袋7.4元。

  27日下午,记者在位于上海中山公园附近的一家家乐福超市看到,店内顾客购物情况如常。但记者注意到,这次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曝光的涉嫌价格欺诈的商品之一——“正林特供香瓜子”,其商品价签已经被摘下。工作人员没有解释原因,只是表示,如果要查询价格可以到收银台去问。

  上海消费者何莹表示,自己在其他一些超市购物时,也遇到类似的现象。例如,她家附近超市投递到居民信箱的促销海报上标明的一种“达能休闲饼干”促销价为22元。这位消费者在超市收银台结账时却发现,实际收取的价格为27元。当时店家的解释是,电脑里的商品价格信息还没来得及更改。“既然价格还没有改过来,为什么就登出优惠促销信息,这不是忽悠人吗?”何莹说。

  在发展改革委披露的数十起典型案例中,“虚构原价”的案件牵涉到家乐福在长春、上海、沈阳、南宁等地许多超市。例如,在长春家乐福新民店至少有三种衣服原价被虚构,其中“三枪暖棉加厚型圆领长袖男内衣衫裤”,价签标示原价每套99元,促销价每套79.2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89.9元。

  另外,哈尔滨市家乐福大直街店销售“心相印熏衣草三层加厚手帕纸”,价签标示原价每包5.9元、现价每包3.4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包3.8元。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销售5公斤装的“香雪高级饺子粉”,价签标示原价每袋30.9元、现价每袋21.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袋23.9元。

  而在“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方面,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销售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元;销售时尚衣架,价签标示每排9.9元,实际结算价每排20.5元;销售丁香玻璃茶壶,价签标示每个16.8元,实际结算价每个31.4元。

  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梗冠绿色盘锦大米,标价为每袋64.6元,实际结算价为每袋69.7元;好彩头散装豆干,标价为每公斤27.8元,实际结算价为每公斤33.6元。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销售意邦多功能清洁巾,价签标价每件16.9元,实际结算价格为每件18.8元。

  而在“不履行价格承诺”方面,部分家乐福店的行为也是令人吃惊。例如,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老树普洱茶,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销售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大超市何以违法失信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向欣说,当前我国商务信用环境尚存在诸多问题,类似家乐福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不正当竞争等违法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商业诚信环境仍需大力改善。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海飞告诉记者,“为什么没听说家乐福在法国有价格欺诈的行为?因为法国违法成本很高,监管更加严格”。事实上,中国许多零售企业都存在这种“心照不宣的行业陋规”。产生这种现象的重要背景是整个商业行业信用的缺失。

  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齐晓斋表示,包括家乐福、沃尔玛在内的一些“洋超市”在其本国市场通常不敢有价格欺诈等行为。为什么到了中国就变坏了?一方面,这些商家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标价差异问题容易被消费者忽视;另一方面,则在于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实际监管的力度不够,让商家产生“能混就混,能蒙就蒙”的心理。

  齐晓斋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督和查处的力度。消费者也要勇于举报,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形成另一种监督压力。消费者们更希望一查到底,将零售领域存在的类似问题彻底曝光。

  刘海飞认为应在法制上加强对失信行为监管,加大违法成本。“关键是监管部门要常抓不懈,把监管关口前移。”

  向欣表示,“十二五”期间,商务部将开展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包括建立诚信评估制度以及严重违规退出禁入制度;推动国内骨干商贸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

  消费者如何不当冤大头

  刘海飞说,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案件被曝光是一件好事。对这些企业来说是一个警示,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提醒。尤其像低价招徕高价结算这种行为,估计好多消费者都是头一次听说,而且还是出自家乐福、沃尔玛这样的大超市。

  发展改革委还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

  陈志江还建议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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