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高院:368万过路费案证据不足 主审法官被免

发布时间:2011-01-25 08:24 | 来源:南方周末 2011-01-17 11:24:12 | 查看:1498次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诈骗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时建锋一案主审法官娄彦伟助理审判员职务被免,调离审判岗位,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被免职,平顶山中院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

  责任追究:撤回起诉 通报批评

  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市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

  加之,时军锋(时建锋之弟)已于15日晚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称其哥是替其顶罪。鉴于本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市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并对平顶山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

  此前,据本网报道,13日,时建锋向《新快报》记者表示,自己是替弟弟时军锋顶罪。1月14日凌晨,平顶山市中院以出现“新的证据”为由,宣布对该案启动再审。

  逃路费案现“假军牌合同”

  据新华网报道,15日22时左右,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与案件有关的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时建锋亲属15日向《新京报》记者出示的一份合同显示,两名男子自称是武警某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与时军锋签署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

  《新京报》记者将此情况通报给了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员,但该支队没有回复张新田、李金良等是否是该支队武警官兵,相关证明及公章是否伪造。

  时任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和副站长李占峰均称,自己从没见过时家兄弟,也没签过此类协议,更没收过合同里说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表示,公司多次内部调查均未发现两人有违纪违规行为。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正是王欢和李占峰发现可疑向平顶山分公司报告,才导致时家两车被查获。

  16日,副站长李占峰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承认,自己和王欢曾与李金良吃过三次饭,也和一个貌似时军锋的人吃过饭,但坚称自己没有收取财物,也没有经营半挂车。站长王欢也表示,自己没有收过一分钱。

  涉案高速公司半年收费10亿

  时建锋案被媒体报道后,社会舆论纷纷指责高速公路收费太高。

  据《新京报》(1月15日)报道,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0年上半年年度报告显示,郑漯高速、漯驻高速、郑州黄河大桥、郑尧高速4条收费道路作为该公司主营业务,上半年的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亿。

  该公司官网中原高速信息网发布的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显示,三年来该公司利润总额都高达数亿,“为目前河南省交通行业唯一一家上市公司”。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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